关于填报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计划书的通知
各二级单位: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2020年度资助项目已经公布,请各单位组织获资助项目负责人尽快登录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https://isisn.nsfc.gov.cn),填写项目计划书,逾期未报送者,基金委将视为自动放弃,撤销资助项目。现将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时间安排
请各二级单位组织本单位项目负责人在科学基金网络信息系统中填写项目计划书,认真审核,如有问题退回至负责人修改,并于2020年10月13日前提交所有计划书;对于提交后,由基金委退回修改的项目,请按修改意见及时调整计划书相关内容,并与2020年10月20日前再次提交修改后的电子版计划书。基金委审核通过后(状态为:等待基金委接收纸质),项目负责人需双面打印纸质版计划书(电子版计划书和纸质计划书必须一致)一式二份,本人签字后由本单位统一报送学校科技处。请各二级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统一报送已经负责人签字的计划书至学校科技处216办公室,由科技处统一加盖学校公章、科研管理部门公章与财务管理部门公章。不接受个人单独送交纸质材料。逾期报送,不予受理。上述时间节点相关科学部要求有所不同,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二、注意事项
1、项目负责人仔细阅读基金委邮件及计划书首页的《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资助项目计划书填报说明》,按要求填报计划书。请随时留意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系统中项目计划书的状态,若被退回,请及时修改提交,直至纸质版报送完毕。
2、项目负责人务必下载系统上的预算说明书模板(特征是有外框),按要求进行填写并上传。纸质版计划书中需在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签批审核表处亲笔签字(黑色签字笔),不得使用电子签名和签字章。
3、面上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和地区科学基金项目负责人,请在提交纸质版计划书时,将申请书纸质签字盖章页(所有单位盖章、人员签字)订在其中一份计划书之后,一并提交。有合作单位的项目,请务必及早准备。
三、资金预算表填写
资金预算表按批准资助的直接费用填报资金预算表和预算说明书,其中各科目金额原则上不应高于申请书中相应科目金额。有合作单位且需外拨经费的项目,应在计划书中明确经费外拨数额,并单列合作单位预算说明。直接经费各项目开支用途请参考《2020年度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指南》、《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预算表编制说明(2020年9月)》,间接经费无需做出预算说明。不能列支:办公电脑、移动硬盘、打印机、硒鼓等通用办公用品;不能出现绩效、管理费、电话、网费、论文润色、专利维护费用等支出;不能出现不可预见费用。经费预算务必参照《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执行,具体请注意第八条、第九条、第十条、第二十一条。更多关于项目资金管理的规定,详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四、正文填写
如果《批准通知》中没有修改要求的,只需选择“研究内容和研究目标按照申请书执行”即可;如果《批准通知》中“项目评审意见及修改意见表”中“对研究方案的修改意见”栏目明确要求调整研究期限和研究内容等的,须选择“根据研究方案修改意见更改”并填报相关修改内容。
五、合作研究项目的协议签订
凡是涉及合作研究单位的项目,均应签订正式的合作研究协议及转拨合同(需外拨经费),并在任务书中明确经费外拨相关事项。请项目负责人填写合作研究协议和科技经费转拨合同书,各单位于2020年10月23日前将加盖合作单位公章的协议和合同书(一式四份)一并报送学校科技处216办公室。合作研究协议并扫描作为附件上传。
相关科学部在邮件中有特殊要求的,以科学部要求为准。
联系人:苏敏、邬强
联系电话:66893600、66984599
附件1:《国家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海南医学院科技处
2020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