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师德师风建设,规范我校教师履职履责行为,根据《海南医学院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进一步做好2023年度中层干部(正副职)师德师风考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办法
中层领导干部(正副职)于本周五(2024年1月19日)前将师德年度述职报告交至教师工作部,教师工作部将组织师德考核领导小组进行综合评议。
二、考核内容及标准
师德考核内容见《海南医学院师德考核实施办法(试行)》。师德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及不合格三个等级。凡教师出现《海南医学院师德失范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中师德失范行为清单的,该教师师德考核等级确定为不合格,其他人员为合格以上等级。对获得广大师生和社会高度认可的,师德事迹突出,在本单位能够发挥立德树人模范和表率作用的教师,年度师德考核等级为优秀。优秀等级比例原则上与年度考核优秀比例一致,最终由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
三、考核结果运用
师德考核为优秀者,在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以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等工作中给予优先考虑,并作为学校年度考核优秀、校级以上优秀教师、师德先进个人评选和推荐的基本条件。师德考核合格作为年度考核、评奖评优、职称评聘、岗位聘用、工资晋级、干部选任、申报人才计划、申报科研项目以及研究生导师聘任等工作的入门条件。经学校认定师德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教师,年度考核评定为不合格,实行“一票否决”。
四、时间安排
(一)2024年1月15日至2024年1月19日,中层领导干部(正副职)将师德年度述职报告提交至教师工作部。
(二)2024年1月27日前,学校师德考核领导小组审定推优,并对师德年度考核等次优秀的人员名单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各单位须在1月19日17:00前提交师德年度述职报告至教师工作部,电子版发送至邮箱jsgzk@hainmc.edu.cn。
联系人:黄苗苗,联系电话:0898-66893139。
附件:《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述职报告》建议提纲
海南医学院教师工作部
2024年1月15日
附件
《2023年度师德师风考核述职报告》建议提纲
一、工作情况
(一)整体情况
(二)分项行动实施情况
1. 政治建设“思想铸魂”行动实施情况
2. 规则立德“固本强基”行动实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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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经验做法
三、工作成效
四、下一步工作